5月28日,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衆号“西安住建”發布了《關于調整商(shāng)品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(zhī)》(以下(xià)簡稱《通知(zhī)》),從四大(dà)方面優化樓市調控政策,包含放(fàng)寬限購标準、降低限售年限、降低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、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至85萬元、放(fàng)寬“剛需家庭”判定标準等具體(tǐ)舉措。
限購方面,《通知(zhī)》中(zhōng)明确,從西安市外(wài)遷入西安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首套住房,須在購房前落戶滿1年。而在此之前,購房條件是落戶滿1年且須在西安市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或個稅。
此次政策新增了《居住證》爲購房材料,即非西安市戶籍居民家庭的購房條件從提供連續5年及以上的社保或個稅證明,調整爲持有西安市《居住證》,且購房之日前2年須在西安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。
爲促進二手房流通,新政也涉及到限售年限的調整。根據《通知(zhī)》,在住房限購區域内,已購買或新購買的商(shāng)品住房,房屋産權人取得《不動産權證書(shū)》滿2年,或商(shāng)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滿3年且取得《不動産權證書(shū)》,方可上市交易。較之此前的合同網簽備案要求,減少了兩年。
具體(tǐ)來看,《通知(zhī)》規定,已購買或新購買的二手住房,房屋産權人取得《不動産權證書(shū)》滿2年可上市交易,此前《不動産權證書(shū)》須取得滿5年。
在住房金融支持方面,鼓勵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産金融服務,适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。
在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方面,明确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(144平方米及以下(xià)),首付比例從不低于35%調整爲不低于20%;購買非普通住房(144平方米以上),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%調整爲25%。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首付比例仍然有所降低。若是購買144平方米及以下(xià)的普通住房,首付比例由不低于50%降爲不低于25%;而購買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,首付比例也從不低于55%降爲不低于30%。
不僅如此,新政還調整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。《通知(zhī)》規定,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,單繳存職工(gōng)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65萬元,雙繳存職工(gōng)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85萬元,較之前分(fēn)别增加了15萬元和20萬元。
另外(wài),在原“剛需家庭”的類别上新增了兩類,即滿足二孩及以上家庭且符合西安住房限購政策的和28周歲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購買首套商(shāng)品住房的人群。
支持政策也覆蓋到了高層次人才及消防救援隊伍人員(yuán)。《通知(zhī)》中(zhōng)明确,在陝院士或其所在單位購房用于保障在陝院士居住,以及經市委人才辦确認的A、B、C類人才購買商(shāng)品住房的,可予以優先保障。同時,在西安市消防救援隊伍人員(yuán),提供相關證件或單位出具證明即可參照現役軍人購房政策。